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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链接: https://news.ycombinator.com/item?id=38000843
作者建议,建立明确的内容审核指南和标准并确保它们是合理可实现的将是有帮助的。 他们提到了最近针对 Facebook 处理儿童安全问题而提起的诉讼,这引发了关于界定企业可以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的问题。 然而,建立绝对的规则和标准可能会导致解决方案过于简单化。 最终,争论的焦点是科技公司是否可以接受将利润置于减轻危害之上。 尽管存在与扩展和人工智能限制相关的挑战,但公司必须致力于创造能够增强而不是削弱社交互动的产品。 此外,Facebook/Instagram 和开源社交媒体平台之间也存在差异,包括去中心化和社区治理模式。 作者承认大型组织由于拥有权力而可能受到监管干预,并强调了围绕数字通信方法的担忧。 尽管如此,作者的结论是,通过陪审团确定事实仍然至关重要。 此外,认为 Facebook/Instagram 缺乏监管就像汽车一样缺乏监管的想法并不准确。 最后,作者澄清,对技术的特定功能施加限制并不意味着全面的技术禁令,涉及驾驶执照和汽车拥有权的案例就证明了这一点。 最终,解决有毒行为是必要的,而不是一个新的发展; 这一概念存在于传统形式的大众媒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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